
接下来请听易电君的解答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网企业在计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Q:那么,电费不直接交给供电公司,用户还能享受到“95折”优惠吗?
A:这是肯定的!据易电君了解,转供电主体电费结算打“95折”,同样的转供电主体也应该让转供的用户享受“95折”电费。
如若出现转供电主体“截留”电费,客户无法享受到“95折”的优惠,怎么办?
易电君在后台就收到用户反映:作为转供电主体的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现象,私自截留降价红利。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在国家电网出台的8项措施和南方电网出台的5项措施中都有提到:
供电公司将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
其次,为确保阶段性电价优惠减免政策措施的真正落地,广东深圳和潮州等地市就发布了《关于转供电主体落实电价降价政策支持企业及商户复工复产的提醒告诫书》。要求:
已实际获得电价优惠减免的转供电主体,必须在供电部门结算后一个月内,将所获得的电价减免政策红利等额传导至转供区域内的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易电君还了解到,广东各地市都在进一步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的清理整治力度,不执行降价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将面临高额罚款,其中:
2020年1月,东莞就有一家企业因转供电环节不执行政府定价规定被处罚16.56万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表示,未按规定执行的转供电主体,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 东莞用户被处罚16.56万元
如果真的遇到被“截留”优惠,易电君建议用户可以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