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明确了新周期下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
亿电君整理了广东电网、深圳电网及广西电网的电价对比如下:



在本次通知中,除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同时核定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它和省级输配电价,分属不同的电网层级。
省级输配电价,是电力在省内电网线路的输送成本。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则是电力在跨省电网线路上的输送成本,服务于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等区域电网层面,南方区域五省的区域输配电价不在本次核定名单。
它的核心机制是“谁使用,谁付费”:
电量电费:随区域电网实际交易电量收取,由购电方支付,多用多付。
容量电费:按“受益付费”原则,根据各省跨省送受电量、最高负荷等因素分摊给各省级电网公司。
各省电网公司承担的容量电费,会作为成本的一部分,最终通过省级输配电价传导给终端用户。
新的电价标准将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次输配电价调整仅针对工商业用户,居民和农业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建议相关工商业用户对照自身电压等级与用电容量,提前测算电费变化、优化用电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