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监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是履行电力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垂直领导。
根据国家电监会的授权,南方电监局具体负责南方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5省区的电力监管工作。
随着13年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进行撤并重组国家能源局,包括原南方电监局在内的18个原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划归国家能源局实行垂直管理,南方电监局已经改制为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于2013年年底在广东挂牌运作,正式开始对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实施综合监管。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进行撤并,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南方电监局也划归国家能源局垂直管理,于13年12月20日挂牌,正式变为南方能源监管局。此前,南方电监局为事业单位,改制后已转变为政府部门。
南方电监局原职能是:监管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作,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和可靠性监管;负责辖区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管理辖区内电力业务许可证;依法查处辖区内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南方能源监管局挂牌后,其职能范围也从原先的电力扩大到能源。除了能源监管职能外,也另行增加了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协调有关跨省、跨区能源监管业务也是其职务范围。
南方能源监管局内设机构有:综合处、市场监管处、行业监管处、电力安全监管处、资质管理处、稽查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同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分别派驻监管业务办公室,对国家能源局云南、贵州监管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国家能源局党组任命文件,郭智任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局长(正司局级);张良、黄臻宇任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副局长(副司局级);赵忠平任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正司局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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